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敘事觀點的選擇,是小說寫作時的一個重要考量,而這兩本書剛好都談到敘事觀點的問題,所以整理了一下,作為參照。後來看到胡菊人《小說技巧》有一個更生動的歸類法:神眼(全知觀點)、人眼(限知觀點)、鬼眼(魔幻寫實)...

《小說創作的方法與技巧》一書

全知觀點:敘述者有如上帝掌握著神一般的力量,是無所不在。屬於第三人稱技巧,以第三人稱的語法表現小說內人物內外的全貌。例:魯迅《阿Q正傳》、張愛玲《怨女》。優點:不受小說中的時間空間、複雜情節所困,也不受角色的視角觀點侷限,可以自由進出角色心理,全方位描繪形象。(挑戰:事不關己的旁白敘述,難發入移情作用,引人入勝。)

限知觀點:有所限制,不像全知觀點那樣無所不能,必須受限於敘事者的角度。又可再細分為:

(1)第一人稱、主角敘事:敘述者化身為小說的主角「我」,「我」可以敘述且評論每件發生的事,包括自己內心的想望。例:白先勇《寂寞的十七歲》、蔡智恆《7-11之戀》。優點:主觀、將本身的思想感受、對人物的看法和感覺,直接而細膩的告訴讀者。(挑戰:流於過份主觀,面對複雜的劇情架構,也較不容易掌握。)

(2)第一人稱、配角敘事:敘述者當成小說故事的見證人而寫入文章中,透過配角「我」的觀察和思想,展現主角的故事。敘事觀點是有限的,只可以告訴得者他的見聞,其他表露只能屬推測。例:琦君《橘子紅了》、鐘阿城《棋王》。優點:客觀、將問題呈現,可讓讀者自由詮釋題旨。(挑戰:旁觀的敘述者無法進入人物內心世界,對話顯得重要。)

(3)第三人稱、主角敘事:是最常被使用的觀點。敘事者不投身在小說中出現,刻意與主角劃分,透過主角「他」的眼睛觀看,透過「他」的思維想像,嘗試解決「第一人稱、主角敘事」的困境,可以處理複雜情節、同時保持客觀。例如:張愛玲《傾城之戀》、蘇童《妻妾成群》。

(4)第三人稱、配角敘事:站在配角的立場敘述之所以有趣,在於可使讀者看見其他觀點可能遺漏的許多事情。和第一人稱一樣,可以將所認識的主角一切告訴讀者,但本質上就屬於旁觀的描寫和敘述,沒有高高在上的品評、沒有自我剖白,更貼近讀者所扮演的「聽眾」角色。例:林懷民《逝者》、白先勇《國葬》。


《從浪漫主義到後現代主義》一書

敘事手法通常牽涉到三個面向問題:
(1)人稱使用的選擇(使用主觀第一人稱,還是客觀第三人稱)
(2)敘述者的位置(故事是否發生在敘述者身上)
(3)人物刻畫時的重點(側重內心活動,還是可觀察外在行為)
所以共有2x2x2=8種狀況

主觀第一人稱:

  敘述者位置(故事內)  敘述者位置(故事外)
描繪重點(內心活動) 不可靠敘述者
例:《碧廬冤孽》
少數十九世紀小說
例:《浮華世界》
描繪重點(外在行為)

標準第一人稱

側面報導(可靠敘述者)
例:《咆哮山莊》

客觀第三人稱:

  敘述者位置(故事內)  敘述者位置(故事外)
描繪重點(內心活動) 超感知覺手法
例:《當我臨終時》
意識流手法
(含全知、限知、多元)
描繪重點(外在行為)

缺乏戲劇效果的報導

考驗讀者理解與耐性
例:《殺人者》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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