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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一種很奇特的感覺,就是,幾乎同時間看村上春樹的第一本和最近一本作品,兩本書的出版相隔三十年左右的時間。 《 聽風的歌》是他的第一本小說,而《 關於跑步,我說的其實是...》是他最近一本散文集。寫《 聽》的時候,他那時二十九歲,對作家而言,算是很晚出道,那時他在東京經營一家叫「彼得貓」的爵士酒館,小說是利用關店後睡覺前的空檔寫的...


有人說,《 聽》有一種像切洋蔥的破碎風格,句子和章節都很短,步調快,而且小說充滿隱喻的象徵,他說,真正的原因是,他實在沒有時間寫長篇鋪陳的文字。《 聽》閱讀起來,就跟書名一樣,像在吹風,輕鬆的,涼涼的,雖然它沒有很強的故事結構,但隨便翻開一頁然後往下閱讀,其實就像在聽一個老朋友講他過去的事情,很容易進入到故事情境裡面。

這種風格到底如何形成的?是村上春樹本身的文字就如此,還是閱讀的是譯者賴明珠解讀之後的刻意凸顯:選字刻意不用慣句或成語,也不講求美字和修辭,反而用大量的品牌來填充需要形容的情境。而且對話裡又常常出現許多口語化、可愛的語助詞,啊、呦、噢、喏等等。別人將他歸類為「二戰後時期作家」,但他說,是因為不曾從日本文學作品中找到過感動,小說很多都沒有形成自己的風格,所以他要賦予自己作品「村上春樹」的風格。

不管「村上春樹」的風格是什麼,至少,他曾認真思考過這個小說風格的問題。

而這個風格特色,似乎使他的小說有一種讀者很容易沈浸其中的魅力,這魅力卻是由簡單、清新、類口語的字句所建構出來的故事,這和駱以軍用一長串華麗形容詞所堆砌出來的風格,幾乎是小說頻譜上的兩個極端值。華美的文字,對講一個好故事這件事,是幫助還是傷害?簡樸的文字,一定可以襯托出故事的本質?

不是要評論誰的小說好,誰的不好,而是純粹在想「風格」這件事情而已。華美的文字不好練,但簡樸的文字其實也不見得比較好寫。不過一切還是要回到更根本的問題,有沒有意識到形塑風格這件事情,重點不在於怎麼樣的字句,而在於如何用所選用的字句,形成一種獨特的風格...

《 關於跑步,我說的其實是...》是村上最近的作品。很多人都在猜,後面的「...」到底是什麼?每個人的解讀似乎都不同。

講出自己答案前,想先講一下另外一個問題:人為什麼要寫小說?什麼樣的動機,讓一個人願意這樣陷入一個安靜孤獨漫長的世界,創造和整理一堆的文字。也許,第一類是因為心中有許多重巒疊嶂,過不去,寫作是一種自我診斷、自我療治,書寫時可以慢慢去思考和面對那些過不去的事情,寫完了,心大多也可以安頓了。第二類是理想性比較高,覺得真實世界有些事情應該如何發展,但卻沒這樣發展,因此在虛擬世界中建構這樣的景色人物事件。第三類是沒特定目的,或者說,對這種人而言,這樣的過程中不是苦,而是有樂趣,寫小說就跟其他人看電視、唱歌、跳舞一樣平常自然,是表達,也是抒發。

但,其實不管哪一類型,有一個東西常常被忽略:紀律。後來關掉酒館的經營,決定作為一個全職作家後,他發現每日坐在桌子前寫小說的他,體力明顯下降,以前在酒館還需要勞動,現在幾乎只剩下手指運動而已。所以他開始慢跑,而且是規律性、馬拉松式的跑,每一個禮拜有固定的里程數要跑,持續不間斷地跑。

雖然偶爾會在跑步時,湧上一些寫小說上的靈感,但他大部份的跑步其實是不會刻意去想某些事情,也就是說,常常是在一種腦中空白的狀態。每天跑,身體有時候很疲累,馬拉松式的長跑,跑到最後也很累,不過事情就是這樣,不論是寫小說、跑步,甚至是生活上其他下定決心要做的事,都需要一種持續性的紀律,累的時候還不願意放棄,往前,再往前。

重點不是利用慢跑的空檔構思小說的情節,而是在培養一種共同的模式和習慣,可以把事情做好的最好方式,他是這樣想的。

好了,關於這一篇網誌,我說的其實是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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